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16-0327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16-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政办发〔2016〕64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7号)精神,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除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体系,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强化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平,努力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为我县森林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到2020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松材线虫病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技术指导、生产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县、乡、村基层测报站(点)和测报员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确定1名技术人员负责病虫情监测工作,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兼职病虫情测报员,每1万亩林地要落实1名护林员负责病虫情监测。全面推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开展测报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短、中期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全县每5年组织开展1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二)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松材线虫病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方案,组建专业人员和群众相结合的防治队伍,增加必要的应急防治设备、药剂储备,增强应急防治能力。对重大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实行严格检疫、重点监测,集中力量进行除治,防止扩散蔓延;对发生面积较大、危害严重或重大的危险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实施工程治理。大力推广应用无公害防治技术防治、地面远程施药等先进技术措施,提高防治水平。

(三)严格检疫监管措施。加强产地检疫和境外引种监管,重点做好检疫性、补充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寄主植物及其产品在调出疫情发生区之前的检疫。省内调运林业植物及其制品的,依法实行林业检疫植物及其制品目录管理,未列入检疫目录的,不再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管理,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内采伐的松木必须依法经过定点除害处理方可利用;未取得疫木定点加工行政许可的,不得加工利用松木及其制品。

(四)加快林相改造步伐。各地要结合森林抚育、“四边三化”、阔叶林发展、景观森林建设等,以交通主干道两侧、景区周围、城镇周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前沿为重点,加快林相改造步伐,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彩色树种,改善树种结构,促进森林健康。在造林过程中,严禁使用携带林业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的苗木,大力推广应用良种壮苗,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抗性较强的品种,营造混交林,增强森林抵御有害生物侵害的能力。

(五)推进社会化防治服务。各乡镇(街道)因引导、扶持组建不同形式的林业有害防治专业队伍,开展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服务。鼓励单位和个人成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森林医院等,配备必要的防治器械和药物,开展防治有关业务。落实“谁经营、谁防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度,从事森林、林木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检疫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公益林病虫害的防治,推行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病虫除治、监测调查等服务,构建政府为主导、社会化防治组织为骨干、林农互助防治为基础的防治队伍体系。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加强防治检疫组织建设,合理配备人员力量,强化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加强森林保护、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学科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增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技术力量。加强防治队伍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地要充分认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列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乡镇(街道)、森林风景旅游经营管理机构、国有林场等对本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防控目标责任书。

(二)严格落实防治责任。在发生检疫性、爆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时,各乡镇(街道)、森林风景旅游经营管理机构、国有林场等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需要建立临时指挥机构,认真开展灾情调查,制定紧急除治措施,实施工程治理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病虫信息,加强技术服务。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严重扩散、新发现面积较大、未完成年度除治任务的有关责任单位,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县各级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基层测报点建设等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增加资金投入。将防治所需、符合规定的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按规定落实防治作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津贴和相关福利待遇。

(四)加强科技支撑能力。针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需求,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研究,重点支持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灾害预警、抗性树种培育、快速检验检测技术、空中和地面相结合的立体监测技术等实用技术研究,着力解决监测预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持续控制中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群众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意识和技能水平,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氛围。

(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预算安排,监督预算执行。县住建、交通运输、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做好所辖领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管理相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监督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贯彻落实《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县林业部门开展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检查。县通信、电力、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相关建设活动中松木包装材料的管理。县农业、市场监管、林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植物检疫审批和监管工作,建立疫情信息沟通机制,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切实保障林业生态安全。

(六)深入开展宣传培训。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危害性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防治技术等,增强全民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责任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强化业务和技术能力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乡镇(街道)村兼职测报员监测水平和林农的防治技能。让基层防治人员和林农真正掌握防治技能,提高防治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