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51/2016-214361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永嘉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6-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一、永嘉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旅游局)主要职能

  永嘉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旅游局)是主管永嘉县旅游业的县政府派出机构。

  永嘉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县政府领导下,全面负责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内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划、管理和利用等工作。

  (三)、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有关风景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地方性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全县风景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四)、负责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和其他各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全县风景旅游资源的调查;编制全县风景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五)、受县宣传、住建、文化部门的委托,负责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内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点)的保护与开发,负责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内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申报、监管等工作,负责景区的绿化、美化;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旅游相关产业开发。

  (六)、负责楠溪江地质公园资源调查;编制地质公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楠溪江地质公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七)、受县住建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和实施楠溪江风景旅游区内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楠溪江风景区相关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旅游业的培育和规范,负责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及旅游扶持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工作。

  (十)、负责编制申报全县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负责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的旅游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留成部分、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核和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投资风景旅游建设项目的实施;受林业部门的委托,负责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内四海山、龙湾潭等各级森林公园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参与全县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以及其他重点旅游项目的指导与审批管理监督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市场规划、年度旅游活动和营销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四海山和龙湾潭森林公园及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促销工作;负责旅游客源市场的拓展与开发工作;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十三)、负责收集、研究、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全县旅游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全县安全、卫生、文明景区(点)创建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风景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五)、会同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承办风景旅游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指导和管理旅游娱乐活动。

  (十六)、指导和管理全县风景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风景旅游行业的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指导和协调风景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风景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做好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工作。

  (十八)、协调监督县直有关部门设在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的派驻机构的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6年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 647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982.03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489.8万元。

  (二)2016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安排支出6471.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1319.45万元;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110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1552.58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480.00万元。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1009.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类支出 1701.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374.48万元,项目支出 4396.08万元。

  (三)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9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58万元。

  附件:永嘉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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