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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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委农办(县农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上塘镇屿后巷198号,电话:67222538,电子邮箱:33795420107@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办(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2月20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办(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3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决策信息0条;工作信息84条,占57.58%;民生事项1条;行政执法36条,占24.82%;人事信息9条,占6.21%;财政管理13条,占8.96%;阳光政务17条,占11.7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5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站及下属单位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不能将本部门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及时的报送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办(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为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永嘉县农办(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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