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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64/2020-108025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北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北城街道办事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永嘉县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中国永嘉”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j.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嘉县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电话:0577-57673030,电子邮箱:yjbcjd@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2015年1月1日起本街道继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5年底,本级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07条,全文电子化达率100%。其中,机构信息3条;政策文件3条;工作信息454条;民生事项信息83条;财政管理信息63条;公共资源交易1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了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本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街道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本街道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公开目录编制、加强督查督促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5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还可以更及时,量还可以更大,涵盖面还可以更广,充分做到“以公开为原则”。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便民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兼职人员负责,尽管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信息,但以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衡量,我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还可以更及时、信息分类可以更科学准确。因此,我们还须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是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较多利用政府网站作为公开途径,缺少方便基层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手段,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条例》和《意见》。特别是对照《条例》和《意见》的规定和县政府要求,对街道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二是抓住重点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不断深化公开的内容,特别是关系到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等政府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北城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