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工作  > 信息公开年报  > 2015年
索引号 001008003014018/2016-03394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6-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西路卫生大楼12A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7222112,电子邮箱:zjyjws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我局完成了卫生、计生的合署办公,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为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卫生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原卫生局、原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整合更新,开展了多方面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量

2015年,通过中国永嘉政府信息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6条,累计网站信息总量为 1518条。其中:其中,机构信息9条,政策文件1 条,工作信息36条,计划总结1条,行政执法信息39条,财务信息10条。通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开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健康教育等信息共490条。

(二)公开主要形式

1.政府网站。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可查阅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可通过动态编制的公开目录进行查询。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可通过点击卫生信息、通知公告栏目等进行查询。

2.新闻传媒。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传媒进行公开。

3.相关公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的各类文件及卫生信息上发布信息。

4、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栏。及时公开公务接待费用、公车费用、各类许可证办理情况等。

5、各类会议。在各类会议上及时传达、公布需要公开的内容。

6、充分利用创办《永嘉卫生》杂志刊物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服务,发挥我局《永嘉卫生》作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闻宣传的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向系统内外广泛传播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政务动态,充分实现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合并后改版为《健康永嘉》。2015年,我局印发内部刊物5期,共印发5000册。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按照卫生计生合并后,职能、内容的变化,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进行了相应调整,可能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栏目设置与实际工作不适应、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申请信息公开;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强化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认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9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