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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财政局 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与 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帮助回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永人劳社〔2007〕14号)规定,今年将选定30至40家企事业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试点单位,提供约350个见习岗位,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经核准的见习岗位,在规定的见习期内,由县财政按每人每月67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现将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办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具备见习条件并能积极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永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见习单位简介。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人才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57672595。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 嘉 县 财 政 局 2015年4月2日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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