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2/2015-131123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15-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对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申报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永人社〔2015〕133号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申报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企业主管部门:

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09〕118号)精神和《永嘉县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永财行〔2012〕32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申报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为确保春节前能及时将困难补助金发放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的对象

生活困难的城镇(国有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二、困难补助办理的程序

(一)全面调查摸底:各镇(街道)和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所属镇(街道)社区和企业(包括改制企业)中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确定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

(二)申报审核: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的,由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填写《永嘉县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金申请表》(社区上报的填写附件1,企业上报的填写附件2),经有关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永嘉县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金申请表》、《2015年永嘉县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汇总表》及电子文本(EXCEL形式)统一报送至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地址:南城街道县前路105号;联系电话:57675976)。

(三)困难补助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对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下岗失业职工的关心,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精细调查,精准确定,切实把此项送温暖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附件4的预测表是参考上年度补助名单确定,一般不予突破。但确实生活困难需要一次性补助的,经审核后可予以列入补助名单,没有需要困难补助的,名额按实空缺。

附件:1.永嘉县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金申请表(社区)

2.永嘉县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金申请表(企业)

3.2015年度永嘉县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汇总表

4.2015年度永嘉县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名额预测表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