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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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费〔2015〕75号
关于规范永嘉中学学生寝室 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永嘉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对学生寝室有关收费确定标准的报告》悉。为加强普通高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有关高中收费的文件要求,根据你校学生公寓宿舍设施配备及成本运行状况,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每间住6-8人,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电热水器、电话机,每层配备饮水机),空调电费、热水费另收。 二、以上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你校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监督检查。原永发改费〔2012〕136号文件同时废止。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13日
抄送: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纠风办、县物价检查分局。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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