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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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永嘉县茗岙乡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茗岙乡茗后村,电话:67116291)。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8年3月1日起本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且开辟了3个村居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8条,占6.1%;政策文件类信息40条,占30.5%;政务动态类信息76条,占58%;重点业务类信息4条,占3%;其它类信息1条。同时,本单位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0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本单位仍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初级阶段,虽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作了不少工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受理点的运作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本单位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对确定公开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追求时效性。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提高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和目录备案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受理点的管理,使信息公开做到真正公开,满足公众需求。 附件: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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