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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0/2008-163410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永嘉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08-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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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司法局2004年工作总结和2005年工作思路



2004年永嘉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地完成了今年全局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创建“平安永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依法治理“龙头”意识,法治宣传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四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治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一)整合普法资源,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思路,推进全民普法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普法新路子,力求在“新”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求成效。一是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并轨制”。制定了《2001—2005年全县干部培训规划》,将“四五”普法工作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并轨进行。4月20日,我们邀请浙大胡建淼教授到我县作《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属单位副局以上领导干部、县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800余人在县大会堂听取了讲座;并且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为契机,邀请华东政法学院王月明教授作《宪法——从政权法走向人权法》专题报告。到目前为止,共举办公务员更新知识和普法培训10期,培训人数达2158人,全县干部“四五”普法教育培训工作圆满完成。为检验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习效果,县委组织部和县普法办组织了全县2000余名公务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等知识考试,全县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同时,广泛发动各级干部在学法的基础上积极撰写法治论文和实践性调研文章,深化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宣传日和学法考试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县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和法治化进程,使公共政府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引导青少年做遵纪守法新人。推行青少年学法“课程制”,做好“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在全县小学四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开设法治课,切实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到目前止,全县共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115所、家长学校79所,共有105名政法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辅导员,有603名中小学校领导及政治教师成为法治教育骨干队伍。据统计,全县共举办青少年法治专题讲座150余场、8万余人次受到教育。从依法育人和以德育人相结合的角度,始终坚持教育方法“活”,教育形式“新”,教育氛围“浓”,教育效果“实”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时空、新功效,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化普法主题和普法效果。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宪法修订的大背景相结合,掀起一个学习宣传宪法的新高潮。联合县委宣传部和县普法办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将《宪法修正案》7000多份送到社区,出动宣传车深入到乡镇进行巡回宣传,先后接待了5万余名干部群众咨询,从而提高了村民的宪法意识,增强村民的民主、法治观念。同时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协调了10多家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司法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举行了《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现场赠送《行政许可法》、《办理行政许可须知》、《行政许可法规定当事人哪些权利和义务》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册),向300余名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人员解答法律咨询。四是创新农村法治教育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1月17日,全系统50多名干警、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全县23个村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进行法律宣传、法律扶贫和法律咨询。先后向9985户农民送阅《常用法律知识读本》15000余册,组织农村党员、农民群众代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0余场次,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和打击“六合彩”赌博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全民禁毒和打击赌博活动。

  (二)抓住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创建的主线,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

  我们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围绕创建目标,着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数次召集村、社区、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开展创建工作研讨活动,确立了创建思路和基调,帮助建立创建组织网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我县在大若岩埭头村、乌牛茅楼村等5个村开展深化村级依法治理试点工作。截止目前为止,全县共有79个村(居)为县级“民主法治村”示范点,有775个村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创建率达85%。我们始终坚持以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创建工作,做到面上开花,点上结果。

  (三)搭建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平台,不断强化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楠溪江普法网》为宣传阵地,开辟了普法广场、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7个专栏,刊登了反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共73篇,网站点击率已经超过了215524人次,为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搞好信息宣传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是以各类简报、报纸、会议等阵地进行宣传。今年我们有37篇信息被省、市司法信息简报刊登和转发,13篇普法依法治理信息被依法治市等刊物刊登,4份经验材料在市以上各种会议上作书面介绍。大量宣传报道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营造了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广播电台、电视台为阵地进行法治宣传。我们在永嘉广播电台开办《法在身边》、《法治在线》栏目推出法律专题版面和“148”广场专题新闻报道,通过以案说法、法治讲座以及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发表领导电视讲话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二、强化“基础”意识,筑劳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大局主题,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主要表现在:统一规范了司法所业务文书、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制度。继续夯实安置帮教基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的需要,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努力构建“大调解”、“大服务”的工作格局,实现民间调解、治安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有机结合,以综合调解促进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各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436起,调解成功2335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平安永嘉”的创建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人民调解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初步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民调解改革,县局先后起草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各镇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借鉴先进经验,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各镇司法所所长参观了龙湾区永中街道“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以他山之石,立吾峰之基;大力开展规范司法所化和调解庭建设,统一制作了大调解工作机构的上墙内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基本完成了搭班子、挂牌子、建网络工作。顺利召开全县第四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市局局长徐昌桂、县委书记葛益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本次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份量之重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上史无前例,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积极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创建“平安永嘉”的大局。今年,我县各级调解组织着重围绕全县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当前一些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和涉法信访问题;在“春节”、“国庆”、“两会”、“14号云娜台风”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或不定期排查,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同时,我局把定期排查调处民间纠纷与专项排查调处涉法信访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加大对2003年以来重复上访的涉法信访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三级网络调处机制进行调处,对于调解难度大、易激化,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件,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处,抓好落实。如今年3月份我县人代会召开期间,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枫林段产生选址纠纷,枫林镇的群众长期阻挠高速公路西线测量工作,并且进行群体性上访,使高速公路的测量工作无法进行,也严重影响了人代会期间社会的安定和团结。由于此次事件牵涉范围广、涉及人面宽、处理难度大、对抗性强,引起省、市、县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局长徐霖森带队进驻枫林镇展开调处工作,经过4个月的努力,选址纠纷得以妥善解决,保证了诸永高速公路选址测量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基层司法所、乡镇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人员培训力度。今年中央提出加强“两庭一所”建设,我们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和乡镇调解组织建设。为加强调委会建设,提高调解人员办事能力,开展了岗位大练兵活动以及定期召开司法所长和调委会主任例会。通过召开司法所长例会,认真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各项工作职能落实,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分析、排摸各地不安定因素,探讨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涉法信访案件的解决方法,并做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和协调;通过组织司法所长(乡镇调委会主任)学习、交流,提供了各所(乡镇调委会)在工作业务上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的机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商法》、《人民调解技能》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其中瓯北镇司法所制定调解员培训方案,各分片区召开4次调解主任会议并实行村居调解协议书检查、备查制度,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一)适应新形势要求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基本网络。我们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治化”的思路和要求,着力推行帮教网络化,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年初组织人员对全县上年度归正人员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排摸,并登记造册;对全县部分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各行政村(居)帮教小组,过渡性安置企业帮教小组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企)三级网络组织建设,完善了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制度(如岩坦镇对归正人员实行“A·B·C” 的安置帮教管理模式,为实现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通过排查, 2004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483人,其中刑释人员379人,解教人员104人,已落实安帮教443人,帮教率91.1%。通过政策落实,从事经营种、养殖业及自谋职业452人,安置率93.6%。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工作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形成镇村组三级管理网络格局,全面掌握安置帮教工作现状,为各镇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联合帮教和超前帮教。为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失足青年的帮教工作,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政府帮教团,赴金华、杭州、衢州等地的监狱、劳教所开展超前帮教活动。帮教团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进行谈心、签订“一对一”帮教协议书等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乡情特色的帮教活动,使服刑人员在回归社会前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同时,为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归正人员,1月9日召开了全县归正人员守法创业座谈会,36名来自全县各地的遵纪守法走勤劳致福道路典型人员在回上畅谈人生,互相交流守法创业经验;对部分遵纪守法、表现良好、艰苦创业带头致富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座谈,并给予一定奖励;9月份,召开在监服刑人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子女座谈会,从回归基金中支出2万元对48名特困子女给予500元不等的学费资助,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曙光工程”的健康发展。

  (三)规范帮教解除工作,促进帮教系统化。针对多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仅局限于帮教,没有规范的帮教解除程序,影响了“回归人员”享受正常的社会地位等问题。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帮教解除工作的规范化研究,对刑满释放满五年、解除劳教满三年或虽未达到年限要求但社会表现良好、有立功表现、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416名归正人员办理脱教手续,促进我县帮教工作全面化、系统化和程序化。全方位的帮教网络,严格的帮教制度和人性化的帮教安置措施,为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使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呈下降趋势。

  四、强化“窗口”意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日趋规范,成效明显

  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乡镇法律服务队伍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窗口”,是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平台。今年,我们围绕创建“平安永嘉”中心工作,整合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管理指导职能,确保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一是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更加规范。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司法部、省厅、市局的有关要求,县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方案》,扎实开展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把“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树立形象”作为总抓手,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法治、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广大律师的法治观念和政策法规水平,提高依法执业、依规行事的自觉性,努力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二是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业绩和社会效益的推动更加有力。年初,我们制定下发了《全县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目标责任书》、《目标考核细则》,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一年来,全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业务稳步上升,共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82家,代理民事案件459件,代理经济案件75件,非诉讼案件192件,办理刑事辩护43件,解答法律咨询1981人次,全县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日26次,参与局组织的义务法律咨询8次,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加大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投诉查处力度,增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信任度。为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对群众投诉法律服务人员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工作制度,有专门的投诉信访登记本,有专人负责接待。今年,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对每一起投诉,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做到不姑息、不护短、不拖延。同时,对于当事人的误解,我们不是采取生硬的态度将人拒之门外,而是注重从思想上、法律政策上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基本做到了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保证了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让当事人满意而归。

  (二)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优势,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148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9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例11件。通过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的法律援助渠道,加强了横向协调配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密切了党群关系,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二是法律援助工作成效进一步凸现。一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负责的工作态度,努力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畅通了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认真开展政府民心工程,方便了弱势群体上门求助,法律援助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12348” 共接待电话咨询、来访咨询解答850件;法律援助案件与去年相比大幅度增加,今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49件,解答法律咨询1161人次,代拟法律文书27件。书面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民情4次,为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8次。

  五、强化“教育”意识,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县司法局始终把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廉洁型”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干部综合素质。

       (一)以专题教育为载体,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一是着重抓好理论学习,制定理论学习备忘录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行“1+X”学习模式。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教育广大党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及司法行政“五不准”的规定,促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开拓进取观念。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郑培民、曹发贵、任长霞等先进事迹思想教育活动,把学习先进人物的事迹与局系统内开展“创佳、创新、创优、创效”四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局干警思想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确立。二是将效能革命和争创活动作为塑造队伍形象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在局班子中针对“如何开展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政绩观”以及“如何发扬党内民主,切实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等问题开展了专项讨论。在广大干部中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大讨论,从根本上搞清“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问题,使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得到牢固根植。

  (二)以思想作风建设为抓手,创人民满意活动日益深入。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通过查摆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措施、狠抓整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积极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选派年轻有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解决实际问题、有培养潜力的3名干部到基层锻炼,指导帮助农村开展工作。在“七一”期间,发动全体党员自愿筹集慰问款3150元,慰问了上塘镇下湾村和枫林镇枫一村15户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通过系列的集中教育活动,全局干警思想、作风、纪律进一步得到提高,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诚信执业的观念进一步得到确立,服务效率也得到明显提高,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争创先进集体,人民满意干警的良好氛围,为全局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提供了良好的精神支持。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努力拼搏,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5年永嘉县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调整新思路、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的关键一年。我局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重点,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抓手,以强化服务为宗旨,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职能,努力开创全局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200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一条主线,实现两个强化,发挥三大职能,做好五方面工作。

  坚持一条主线:即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把落实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准确定位,顺应时代步伐。要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转变职能,改善作风,真正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

  实现两个强化:即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工作机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管理监督制度,积极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工作创新发展。大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更新思想观念,增强干部综合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发挥好三大职能:一是发挥好法治宣传职能。以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目标,全面落实好“四五”普法工作,积极促进依法治理工作步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四五”普法规划的验收。全面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二是发挥好法律服务职能,继续整合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提高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和专业化服务档次,打造一支高素质,适应县域经济要求的法律服务人员队伍,切实为全县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好驾、护好航。

  三是发挥好法律保障职能。以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网络,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正确处理好社会各类不安定因素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发挥职能优势,为全县创造稳定环境和营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以落实“四五”普法验收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一是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积极开展社会法治宣传。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法治宣传优势,继续办好《楠溪江普法网》、永嘉县电视台、永嘉县广播电台的法治专题(专栏)节目,提高节目质量,创办体现永嘉特色的精品节目。以“法律进社区”和“送法下乡”为载体,利用广场、影剧院、农村文化大院等场所,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活动。针对今年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成立民主选举法治宣传工作小组。对全县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法治宣传,确保今年的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办好《司法信息》,全面宣传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开展动态。

  二是以推广“普法广场”和建设标准化法治宣传橱窗为重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继续突出宪法宣传教育这个重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政府工作法治化进程。充分利用党校、培训中心和村(居)民法律文化夜校,开展多层次的法治教育和培训;继续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浙江省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积极协调文化馆(站)、图书馆(室)等便利资源,开展经常性公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增强法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推行青少年学法“课程制”;认真落实浙委办〔2004〕63号文件精神,整合资源,办好法治教育学习班,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要健全完善法治橱窗,在社区、乡村集市等公共场所开展公益法治宣传。积极推广“普法广场”,将法律咨询、法治展览、法治文艺演出及资料宣传等纳入其中,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

  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县将围绕《浙江省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活动的通知》和要求全省建设民主法治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同时按照创建工作计划,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突出抓典型、抓标准、抓推动。集中开展典型的宣传推广工作,争取推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典型单位,并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经验交流大会》。今年,“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开展面分别要达到90%和50%以上;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分别要达到50%和30%。

  四是以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法律传播、检查评估、经费保障五个工作体系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永嘉县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20年。我们要按照《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上半年,全县将对“四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研究规律,争取各种形式,充分宣传和展示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果。

  二、以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乡镇司法所是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政法机关在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基础力量,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依托,承担着乡镇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工作。如何发挥好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同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既是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作用的现实需要,更是落实建设“平安永嘉”各项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司法所建设,是今年工作中重中之重,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大胆改革创新,进一步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建立基层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多元一体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以建设瓯北、上塘、岩头等样板所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纠纷排查、纠纷调解等各项工作制度,逐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乡镇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主力军,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今年,我们必须要注重基层队伍的素质教育,一方面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及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学习。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吸取业务知识,增长才干,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自己。另一方面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不断改进教育和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发挥队伍的整体效能。继续推行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努力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素质和解决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和战斗力。

  三是继续认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完善县级联调机构——永嘉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积极发挥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的领导、指导、督促和管理,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的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坚持推行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制度,开展局领导巡回接访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到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随时接访,及时分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是继续加大全县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帮教组织及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市场化与人性化相结合、执法主体与社区组织相携同的工作方法以及做好城乡结合帮教工作的完整模式。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加大协调力度,增加安置帮教基地;努力发挥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和协调机构的合力作用,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规范接收、衔接等环节以及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好监所内外帮教,加大检查考核办法。从而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

  三、以积极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为手段,努力促进全县法律服务工作上新水平

  一是加大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水平,为县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继续加强对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领导,逐步实现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管理提高全县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对公证处的管理模式进行相对规范。完善有关公证改革方面的规章制度。继续制定和完善合伙制律师所的管理制度。抓好律师和公证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特别是抓好政治素质教育,努力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继续完善对公证和律师的司法行政和行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搞好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以公证、律师的业务成果为重点,对公证员和律师在办案中好的典型注意宣传,增强律师所和公证处在社会上的知名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重点结合基层司法所建设,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推动全县法律服务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以对律师的教育整顿为契机,主动配合市局对律师的教育整顿工作,加大力度清理我县的法律服务市场。

  四、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实现全县法援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法律援助渠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12348”法律咨询电话专线,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性质、工作范围、申请承办程序的宣传,力争做到电台有声、电视有影。同时,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弱势群体中的宣传作用,密切同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探讨法援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同时,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社区、工厂、镇村,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有效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加强法律援助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不断增强优化法律援助队伍结构。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计划今年在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举行颁发聘书仪式并举办业务培训班,建立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法律援助各项制度,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审查案件、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三是加大办案质量监管力度,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四是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充分挖掘、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五、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转变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的学习。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我们必须把做好经常性工作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加以推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要深刻认识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为契机,继续推行每周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狠抓机关人员学习制度的落实,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是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广大干部调查研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养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好作风。

  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廉洁型”的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考察、评议、监督机制,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成果,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司法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并制作各科、室、处、所政务公开栏、科室分布导流图,加大监督力度。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