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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工作总结: 2003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重心下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稳定这个重点,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 一是结合中心有了新举措,除加强各类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外,积极发挥法治宣传在防治“非典”中的作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与防治“非典”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共印发防治“非典”宣传资料4000份,编印小册子10000份,张贴到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居委会以及车站、码头景区等公共场所。《楠溪江普法网》专门开辟专栏,介绍与防治“非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知识。 此外,5月19日至25日,联合县卫生局、科技局在全县开展农村防治“非典”法治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二是创新载体有了新举措,在今年的“12·4”活动中,除开展传统的普法咨询、宣传车等形式外,开展了法治戏剧进社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楠溪江普法网站开通一周年之 际,通过举办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立足本地实际,对网站 栏目进行了全面改版,更好地体现了网站的互动性、知识性和专 业性,深受广大网民喜爱。 依法治县工作扎实推进。出台了《永嘉县依法治县工作实施 意见》,为新一轮依法治县工作奠定了基础。县委、县政府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检查考核,对全县38个乡镇进行全面考核,为进一步推广“依法治理示范村”提供了依据。 二、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基层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主战场,为了全面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从6月份起,县局组成三个基层工作调研组,分赴38个乡镇及各法律服务单位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大调研活动。通过一个月的调研,充分掌握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10月份起,在各乡镇司法所中实行局领导分片联系工作制度,推行司法所工作每季例会制度,调整了8名司法助理员,新建调委会6个,整顿调委会56个,调整调解员182名。在全县各乡镇全部建立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了安置帮教工作站和“148”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普法机构,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强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人民调解年活动”为契机,突出加强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一是重宣传。3至4月份,我局以“三个文件”为主要内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月活动。两会期间,将三个文件及人民调解有关内容编辑成册,装入“两会”资料袋,供代表、委员们在参政议政的同时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法规。9月30日,我局在接听“效能革命”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时,着重宣传了人民调解相关制度以及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和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二是争政策。提请县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对推行和完善我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我县今后一段时间人民调解工作做出了总体规划、总体部署。根据这个《意见》,建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方勇军为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纯洁为副主任,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张文伟、法院院长陈有为、县司法局局长徐霖森为副主任,县委办、信访局、政法委等18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嘉县人民调解工人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三是抓调处。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一季一主题的排查不放松,认真开展“化纠纷、解难题、办实事”活动,积极参与海螺集团和码道村的生产纠纷等重大纠纷的调处。成功化解了跨案时间达几十年的桥下镇八里村陈某的宅基地纠纷等一批历史积案,将大量的社会纠纷化解在基层。 1、狠抓因“非典”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半年,在全国上下积极抗击“非典”过程中,动员全县各司法所、广大人民调解员全力以赴做好“非典”期间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受理介入快,制止动态快,组织调处快,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如5月份,瓯北镇上百名三轮车夫聚集在瓯北镇政府门口以受“非典”疫情影响为由,要求车主降低租金或解除租车合同退还押金,并派代表到司法所要求予以解决。镇司法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并提出了可行性处理方案。由于镇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司法所积极主动的配合,使涉及112辆三轮车的经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非典”期间,我县共调处因“非典”引发的矛盾纠纷142件。 2、狠抓抗旱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7月份,针对我县50年未遇的旱情灾害带来的社会不安全因素,我局早部署、早发动,积极开展“战高温、化纠纷、促稳定”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在全市率先开展防旱抗旱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动员和组织各级调解组织积极介入因高温天气引发的用电及安全生产纠纷。对一时不能调处的案件,要求详细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如张溪乡某村在干旱季节严重断水的情况下,自筹资金,从山坳里接来水源,以解燃眉之急,不料却引发了三村村民争水纠纷,导致水管被割断,使矛盾扩大。乡司法所得知情况后,及时上报乡政府,并协同县水利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提出可行性建议,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地共排摸各类矛盾纠纷123件,调处123件。市司法局对我县在抗旱工作中未雨绸缪的做法和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3、加大对涉法信访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力度。我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把定期排查调处民间纠纷与专项排查调处涉法信访矛盾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涉法信访矛盾纠纷的调处。对2001年以来的重复上访的涉法信访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加大信访重点村(居)、重点对象、重点问题的涉法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越级和重复上访。 四、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 狠抓归正人员的教育、帮教和管理:一是抓好管理正其行。进一步健全了县、乡(镇)、村(企)三级帮教网络组织建设,完善了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制度。对上年度436名归正人员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全部建立了档案册籍,落实了结对帮教人,对本年度423名归正人员全部登记入册,及时掌握了归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抓好一般对象的管理的基础上,狠抓了重点对象的管理,对回归后有情绪波动,表现不、稳定或社会表现差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实行跟踪帮教。二是抓好帮教暖其心。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积极开展结对帮教、超前帮教、亲情帮教、就业安置四大帮教活动。在结对帮教中,除在村(居)帮教领导小组中落实帮教人外,组织了一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离退休干部、在职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志愿参与帮教活动,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等帮教活动。在超前帮教中,我们组织政府帮教团走访了省女子监狱、少教所等一批省内监狱,与服刑人员促膝谈心,勉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并进一步与狱方做好联系,使超前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在亲情帮教工作中,新开通了省一监、四监、六监、女子监狱的亲情可视电话,坚持每月至少两次开通可视电话,今年已有250余名在监服刑人员与家属通过亲情可视电话进行面对面的通话。在抓好家属帮教感化的同时,政府方面也力口强了亲情帮教的力度,开展帮贫解困送温暖活动,对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服刑家属给予经济上救济,解决一些家庭、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今年来,已发放救助金1.6万元,受益达40余人。对部分因家属病危或天灾人祸而思想情绪不稳定的服刑人员,与狱方做好协调,准其回家探访,进一步凸现了政府部门的人文关怀。在就业安置方面,我们建立了7家过渡性安置企业,解决了42名归正人员的就业问题。三是抓好教育育其人。每年我们都购买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免费赠送归正人员,督促各帮教小组强化对归正人员的法治教育。今年以来,还切实加强了对归正人员的正面引导,积极宣传回籍后社会表现后、勤劳致富、救死扶伤,对社会作出贡献的归正人员的先进事迹,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其他归正人员的思想转化。 五、法律服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加大了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全县法律机构认真落实市局推行的“一卡二档三查”和“一书一卡三服务”制度,按规定使用质量监督卡,积极发挥质量监督的作用,建立了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各法律服务机构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为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倾听他们意见,改进了服务方式。取缔了2个未经批准擅自挂设牌子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督促法庭当庭取消了2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社会人员参与有偿诉讼活动。1—11月份,开具公民参与诉讼活动证明68件,对群众举报的一个法律服务机构、5名法律服务人员进行调查,有效地维护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优化了法律服务环境。由于管理严格,监督到位,促进了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法律服务业务得到了持续增长,今年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143件,各类民事案件1134件,担任法律顾问99家,业务收费200多万元。公证处共办结涉外公证4300件,国内公证2100件,业务收费100多万元。 六、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活动蓬勃开展 以促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为目标,狠抓了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全年办结各类刑事辩护143件,各类民事1134件,办理法律援助112件,解答法律咨询880件。一是加强了组织建设,在全县38个乡镇建立了“148”法律援助站,在县总工会、妇联、残联、团县委、县人武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处。联合团县委成立了永嘉县社会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队,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二是加强了宣传力度,开展“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永嘉”活动和“148”法律援助“四拓三讲”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拓宽了援助渠道。第一,深入到乡镇,开展巡回法律咨询,当场受理法律援助;第二,动员各法律服务单位开展结对援助;第三,印制“148”法律援助联系卡10000余张,广泛分发,为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捷的渠道。 七、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我们以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活动月活动为契机,从强领导、严制度、重管理三方面着手,集中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存在的观念陈旧、作风不实、办事拖拉等机关陋习,促进了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永嘉县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活动月实施方案》,确定了局主要领导为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和政治处具体负责整个队伍的作风建设。二是严格制度,制定完善了20条规章制度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行政职能的若干规定,保障了队伍建设的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管理。在全系统开展十六大主题教育,在局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促进了机关工作的良好氛围。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以“诚信”、“敬业”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教育,推行了“一卡二档三查”和“一书一卡三服务”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力度。 2004年工作要点: 2004年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突出重点,服务全局,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一、抓基层,强基础 基层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必须全力抓好基层基础,力求司法行政面上工作进一步拓展。 1、突出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认真分析研究司法所组织、编制、人员情况,建立科学的司法所组织体系,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力量,建立相对稳定的司法助理员队伍。二OO四年第一季度,着力解决好司法助理员的统一着装问题,把司法助理员的统一着装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统一着装后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岗位大练兵,集中时间进行警务警容、技能业务、政治理论素质培训,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规范着装等,以基层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加强带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高,以司法所规范建设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化。 2、抓好乡镇调解庭(室)建设。乡镇调解庭(室)建设直接体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时代精神和法律涵意,是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和权威性的重要措施之一。要求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比较规范的调解庭(室)。已建立调解庭的瓯北、枫林等镇要切实推进调解室的规范化建设,督促没有建立调解庭(室)的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更大支持,努力解决好调解工作必备的场所环境。 3、抓好基层组织网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宣传员、“148”法律援助联络站、调委会和安置帮教小组的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责任意识,逐步规范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农村基层得到延伸。 二、抓重点,促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法机关责无旁贷的任务,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府职能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好职能优势。 1、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我县法治水平。一是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经营管理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学法对象的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法治意识。二是抓好依法治县工作。坚持普治并举的方针,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总结推广以前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典型经验,带动全县农村法治建设。大力加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力度,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切实推进全县33个居委会的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 2、突出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归正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做好安置帮教是社会综治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今年在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和曙光工程的同时,着重要突出“五个一”活动:一是进一步深化社会大排查活动,在6月份,完成对上半年度归正人员的社会排查工作。二是安置一批归正人员就业,进一步加大过渡性企业安置力度。在现有的基础上,力争在安置数量和质量上有更大的突破。针对我县归正人员逐年增多、安置难的实际,再创建一两家安置经济实体,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拓宽安置渠道。三是召开一次归正人员座谈会。对那些见义勇为、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归正人员进行表彰,采取座谈会的形式,与归正人员开展耐心细致的促膝谈心,给予奖励。同时,发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宣传正面典型事例,使社会各界对他们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形成重视、关心、支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氛围。四是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加大对归正人员法治教育的力度,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同时,组织个别表现突出的归正人员到县看守所进行现身说法。五是组织一次法律援助活动。对归正人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家庭、财产纠纷或对某些问题有疑惑时,及时解答疑惑,并根据他们的个案情况确定援助对象,给予法律援助。 3、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稳定。2003年县两办发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和地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促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意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争取经费到位,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在坚持一季一主题排查调处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各类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三是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充分发挥县指导小组的协调、督促、监督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调委会直接开展纠纷调处的职能作用,将大量的重大疑难纠纷、历史积案和重大的涉法信访案解决在基层或引导到依法解决的渠道。 三、抓服务,树形象 1、抓好法律服务管理树便民惠民的窗口形象。法律服务工作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直接反映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上的影响。要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推行一卡一书三服务制度。大力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党的建设。加大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违法违纪的督查力度,建立起以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2、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树队伍形象。大力开展十六大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革命,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作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3、抓法律援助树政府形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内容,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对这项工作的了解。要通过典型法律援助案例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信任,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二是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法律援助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弱势群体”的工作方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援助队伍。律师(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法律援助队伍的主体,此外,工、青、妇、残、老等社团维权部门及法学院校学生是法律援助队伍的补充力量,要支持、指导他们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壮大法律援助队伍。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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